2012年枣庄市监狱劳教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计划和招考条件)
来源:枣庄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2029 次 日期:2012-02-25 09:53:5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2年枣庄市监狱劳教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计划和招考条件)”,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招考单位 名称 |
招考职位 名称 |
招考职位 类别 |
招考职位 简介 |
招考 计划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学位 要求 |
招考对象 |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
考生报名 咨询电话 |
备注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山东省枣庄监狱 |
狱政管理 职位 |
面向社会 招考职位 |
|
2 |
法律、教育学、社会学、监狱学、狱政管理 |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男性 |
0632-3327635 |
|
教育矫治 职位 |
面向社会 招考职位 |
|
3 |
中文、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监狱学、新闻学、文秘 |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男性 |
0632-3327635 |
|
枣庄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
专业技术 职位A |
面向社会 招考职位 |
|
1 |
监狱学、狱政管理、劳教管理、教育学、社会学专业 |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男性 |
0632-3327635 |
|
专业技术 职位B |
面向社会 招考职位 |
|
1 |
教育技术专业、教育心理学专业 |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男性 |
0632-3327635 |
|
报考条件 说 明 |
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规定的条件外,报考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2、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3、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1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7、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