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因工作需要,经商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部门选调工作人员到县委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从事计算机相关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条件:
(一)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
1.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4.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1.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身份为事业(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工作人员),历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即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在县直部门工作未满2年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报名地点: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谢秀峰,806381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委办公室组织。在笔试基础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对选调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