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实操已结束,现将笔试、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本次笔试和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定为:卫生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教育类和综合类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现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6年7月26日至27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
茂名市职业训练中心(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7月18日至20日9:00-12:00,15:00-17:30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二)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且不作任何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因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笔试、实操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递补时间定为2016年7月21日至22日9:00-12:00,15:00-17:30,请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保持联络手机畅通,按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五)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六)请面试考生按本公告和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面试当天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报到。面试时必须带齐个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方可进入考场。凡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
附件:
1.2016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2.2016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2016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实操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mmrs.gov.cn/news/news_info.php?cid=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