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预计8月初结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现将招生录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取批次
1.艺术类专业
面向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山西、江苏、安徽、河南招生,招生专业有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
2.本科提前批或本科第二批提前(免费中职师范生)
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优秀职教师资,面向宁夏、新疆、温岭市、丽水市招生,招生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或本科第二批提前。
3.贫困专项
面向山西、内蒙古招生,执行国家贫困专项招生计划。
4.本科一批
主要面向天津、山西、内蒙古招生。
5.本科二批
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6.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宁夏招生。
二、录取日程
我校将严格按照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及时下载考生档案,认真阅档。各省录取进程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录取结果查询途径
1.考生按照本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2.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四、招生咨询、信访渠道
1.招生咨询电话:022-88181513。
2.信访渠道:考生可通过拨打022-88181503反映我校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违规操作等问题。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
在各省相应批次录取结束以后,我校将及时制作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是否邮寄及快递单号,通过中国邮政网站(http://www.ems.com.cn)或拨打其客服电话11183及时关注邮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