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泰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缓解学校部分专业教师紧缺、数量不足等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理论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牢固,实践操作能力较强,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招聘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按招聘要求填写的《江西省泰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3)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和县新行政中心大楼1609室)。
3.资格审查:
报名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采用笔试加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 笔试(100分):
①笔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②笔试时间: 2016年8月9日;
③考试地点:待定;
④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⑤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面试前二天下午6时前考生自愿放弃(由考生书面提出)等出现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3.专业测试(100分)
①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 见准考证。
②专业测试的方式:
A.声乐教师岗位:①视唱(满分50分);②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各一曲(满分50分);
B.舞蹈教师岗位:①基训(满分50分);②即兴表演(满分50分)。面试时,不得带助演、不化演出妆、不穿表演服。
③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4.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专业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分别按40%、60%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由泰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由泰和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两天下午6点前,考生自愿放弃(由考生书面提出)或考生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对未按时提出放弃申请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经泰和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泰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所聘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2.咨询电话:泰和县人社局:0796-8638831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