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含特岗教师)面试体检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试行)》(赣人发〔2009〕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6]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吉水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含特岗教师)面试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吉水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吉水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实施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资格复审
2016年入闱面试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三定向”师范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8:00至15日下午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吉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网上打印的有网页的原始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三定向”师范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1寸半身彩色照片。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8月底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因时间关系暂未发证,须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还必须注明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和学科)。
3.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满三年),且有原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任教年限的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空额递补要求:7月1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在吉水县教育体育局对资格复审后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现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面试收费标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每人缴纳面试费200元(“特岗”教师不收费)。
三、面试对象
2016年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四、面试考官抽调
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抽调外地人员组建16个面试考官组。高中语文、初中语文、历史为1个面试小组;高中思想政治、初中思想品德、地理为1个面试小组;高中数学、技术、初中数学、物理为1个面试小组;高中英语、初中英语为1个面试小组; 高中化学、生物、初中化学为1个面试小组;小学语文分为2个面试小组;小学数学分为2个面试小组;小学英语为1个面试小组;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各为1个面试小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科学为1个面试小组;幼儿园教师为2个面试小组(县城教师1个组,乡镇教师1个组)。每个面试小组7名考官,面试考官设主考1名。同时,设监察员、计时计分员各1名。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7月21日
(二)面试地点:吉水县思源实验学校
六、面试实施
(一)面试方式
高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英语、生物、化学、技术学科,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科学学科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为15分钟。
小学音乐学科先按抽签顺序进行说课,然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时间为16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为6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唱歌(清唱)、跳舞(伴奏自备)、器乐表演(除钢琴外乐器自备)中自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评分权重为5:5;小学美术学科先集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素描60分钟(除素描纸外其余用品自备),然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素描和说课的评分权重为5:5;小学体育学科先按抽签顺序集中进行100米、立定跳远二项专业技能测试,100米、立定跳远成绩各占专业技能测试的50%,然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评分权重为5:5。
幼儿园教师面试方式和内容:必考题:1、画一幅命题简笔画,2、讲故事。自选题:唱歌(清唱)、跳舞(伴奏自备)、器乐表演(除钢琴外乐器自备)中自选一项。其中简笔画集中同时作画,时间为4分钟,分值30分;讲故事时间为4分钟,分值35分;自选题为4分钟,分值35分,必考题和自选题 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内容
高中学科采用吉水县高二年级教材:思想政治、语文、英语、生物、化学学科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学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技术学科广东科技出版社。
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八年级教材,初中化学学科采用九年级教材。语文学科人民教育出版社,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上册2001年初审、下册2002年初审);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教育部审定;英语学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教育部审定;物理、化学学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教育部审定;思想品德学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5年初审通过;历史学科中华书局出版社,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年初审通过;地理学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教育部审定。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科学学科采用吉水县五年级的教材,小学体育采用吉水县七年级教材:语文学科人民教育出版社,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上册2003年初审、下册2004年初审);数学、英语、音乐学科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教育部审定;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学科采用五年级信息技术教材,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美术学科江西美术出版社,2013教育部审定;科学学科河北人民出版社;小学体育学科采用吉水县七年级教材(体育与健康七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教育部审定。
幼儿园教师讲故事题材采用吉水县中心幼儿园中、大班教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考生自备相关材料和所需用具参加面试。说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同一岗位的说课内容相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程序
1.考生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2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出场顺序,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备课室。
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幼儿园教师讲故事准备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位考生的面试分数。各面试考官组对第一位考生组织试评,以统一评分尺度。面试的计分方法为:(1)若一个岗位只有一个面试小组,对所有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2)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结果保留四位小数),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最低分。
3.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4.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行面试时,①如果招聘职数为1人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②如果招聘职数为2人(含)以上时,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低于60分,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要求合成总成绩,及时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和吉水教育网公布。
七、有关要求
(一)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各项具体规定、纪律、要求等告知考生,同时提醒、督促考生务必严格遵循。
(二)凡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邀请县纪委、监察局派人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客观、公平、公正。
八、体检
(一)公布体检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三定向”师范毕业生按《吉水县“三定向”师范毕业生聘用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在吉水教育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前一天12:00以前,考生提出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若体检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聘用审批条件不相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另行在吉水县教育网公布,凡有资格体检的人员带好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体检费等,空腹在县教育体育局集中,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江西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体检办法》执行。
九、公示、聘用、上岗
(一)体检合格者必须在8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件交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未按时提供本人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公示7天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