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共青团省委《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19号)规定,下列人员(附件1)被确定为凉山州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的面试人选。
被确定为凉山州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的面试人选请按照《关于招募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的公告》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具体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提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下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招募县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各县报到时间和地点如下(附件2)。
参加面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以及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等由本人负担,请带足所需经费及日常生活用品,同时要注意交通、食宿和财产安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
附件1:凉山州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sz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