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9号)及 《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现将南溪区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与就业促进股(宜宾市南溪区兴隆街78号二楼)
三、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阴影部分的考生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书面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凡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发放面试通知单,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三)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弃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后,可在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成绩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下午17:00之前。请排名与入闱资格复审考生名次接近且有递补希望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相关考务工作人员及时与递补考生取得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再递补。
(四)逾期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相关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8:30分,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已领取面试通知单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咨询电话:0831-3323066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brc.gov.cn/exam/20803/759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