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2年表演专业(时尚表演与推广)招生考试规程
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阅读:1287 次 日期:2012-01-11 16: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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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模特专业的培养特点,特制订本规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

1.量体(身高、三围、体重、比例)(满分100分)

2.台步/节奏(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4.口试(了解考生对职业的理解和热爱、知识面、语言表达力、思维反应能力等潜在能力。)(满分100分)

考查目的:全面、深入了解考生的专业条件与艺术素质。

二、评分方法与原则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需出示统考成绩,作为参考。

2、根据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经全国各考点整体平衡后,统一排序确定专业合格名单。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考生考试时自备泳装、高跟鞋及才艺展示相关音乐、服装、道具等。

3、要求考生准备5寸以上头像照及全身生活照各两张。

2012年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特点,特制订本规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

1、面试(基本知识面,指定专题评述,即兴问答与交流):100分。

面试目的:A、考察考生知识面与综合素质;B、思维敏捷度;C、口头表达能力。D、考察学生的潜能。

2、笔试(写作,创意):100分。

多种文体的文化知识(发散性思维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教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

3、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两试成绩相加总分排序,确定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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