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于2016年6月11日对获得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了测试。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高中阶段表现,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共有317名考生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涉海专业类合格分数线:83分
外语专业类合格分数线:85分
二、名单公示
现将入选考生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入选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备案;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与我校招生办联系,也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招生办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Email:ouczsb@ouc.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三、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高考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时需按以下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将不能享受我校自主招生的相关录取优惠政策。
1. 学校志愿:考生需根据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自主招生的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2. 专业志愿:考生需在自主招生报考专业大类内且我校在考生生源地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选择,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填报志愿及特长安排专业。
四、相关说明及重要提示
1. 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学校不发放纸质版合格证。
2. 入选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公布一周内(逾期将可能影响正常录取),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提示如实登记本人所填报专业志愿及高考成绩等信息。
写给继续坚持海大梦想的你:
自主招生只是进入中国海洋大学众多途径中的一种,未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请不要灰心,你能在几千名考生中经过激烈的竞争通过初审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得到了海大的认可。我们欢迎你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能继续报考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2.ouc.edu.cn/zsb/zsb/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