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关于自主招生初审确定专业的说明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阅读:997 次 日期:2012-01-09 15: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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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学生:

若您经笔、面试合格并入选资格认定名单,您在2012年的高考中,只有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要求填报)并在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之一填报初审认定专业,该初审认定专业方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若您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或未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的非初审认定专业在录取中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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