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控制线
1、各州、市及其他县市、区(不含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民族自治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检两院为95分;
2、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民族自治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检两院为85分;
3、凡考分(含加分)在最低控制线及以上并且岗位排名在拟录用人数2倍范围内的人员为拟面试人员,所有免考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具体岗位分类请详阅法检成绩中的“岗位类别”。
4、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拟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5、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11月14日8:0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5-2号物资大厦二楼)
3、资格复审时所有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过司法考试的提供资格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三年内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200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未就业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中的任意一样均可)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失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若已就业参加过工作后来失业的人员视为有工作经历人员,不属未就业毕业生;若未就业直接办理了失业证的视为未就业毕业生。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咨询电话: 0877-2021406
附:玉溪市2008年法检系统招录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200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