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1769 次 日期:2016-06-16 16: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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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关于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担负着红河州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红河州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支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聘对象

此次面向全州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聘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初中(含初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50千克。

5、婚姻状况:不限。

6、本人自愿: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予以招聘:

1、退伍军人;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电脑网络维修、驾驶B证、厨师等级证、水电安装等特长;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

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高危补贴和其他津贴组成,含“五险”,具体标准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财政经费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实行每年定期增资制度。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服装、伙食由支队按云南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安排。住宿统一安排编入执勤中队战斗班。

(三)详情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内容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需查看《2016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计划一览表》后根据各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岗位招聘需求人数并结合个人条件进行报名。

报名时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查看报名要求,并根据个人报考情况到红河州内各县市消防大队便民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投送个人简历。或在网上投送《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到电子邮箱。(各基层消防大队地址、电子邮箱请阅附件1),审核结束后电话通知个人参加考核时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

1、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6月2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红河州内各县市消防大队便民服务大厅。(各消防大队地址请阅附件1)

3、联系方式: 各县市消防大队便民服务大厅(各消防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请阅附件1)

(二)资格审核:个人报名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各县市消防大队)审核通过后,参加最终选拔的体能考核。

(三)体能考核:体能考核地点由应聘人员报名所在地的各县市消防大队确定。考核科目:①3000米、②俯卧撑、③仰卧起坐。考核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体能考核时间初步定于6月27日早8点30分开始。若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报到:被录用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录用。

(五)签约:经报名所在地(各县市消防大队)考核,支队司令部统一组织集训合格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即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六、分配去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报名所在地(各县市消防大队)审核考核合格后,由州消防支队统一组织集训,集训通过后根据各县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计划岗位人员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本地为主,异地为辅”的原则,结合应聘人员个人分配意向分配到全州各县市基层消防大(中)队,承担以灭火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七、管理使用

根据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天候执勤备战工作机制,每月安排休息八天,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附件:

1.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一览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报名表

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类型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大队地址
1 个旧市公安消防大队 金湖中队 财政拨款 5 战斗员 初级 357234304@qq.com 2132170 个旧市红旗东路2号
大屯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2 开远市公安消防大队 灵泉中队 财政拨款 5 战斗员 初级 790903570@qq.com 7125911 开远市西北路229号
乐百道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3 蒙自市公安消防大队 蒙自中队 财政拨款 5 战斗员 初级 305307728@qq.com 3721751 蒙自市天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4 弥勒市公安消防大队 弥勒中队 财政拨款 5 战斗员 初级 295458849@qq.com 8873988 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消防大队
5 泸西县公安消防大队 泸西中队 财政拨款 5 战斗员 初级 674153694@qq.com 6621499 泸西县钟山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
6 建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建水中队 财政拨款 5 战斗员 初级 814870910@qq.com 7807633 建水县青云路8号
7 河口县公安消防大队 河口中队 财政拨款 5 战斗员 初级 250099244@qq.com 3450585 河口县北山新区福康路消防大队
8 石屏县公安消防大队 石屏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393095800@qq.com 4860209 石屏县异龙镇黑龙坡33号
9 金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金平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1043210241@qq.com 5224457 金平县金河镇前哨南路
10 元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元阳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932072958@qq.com 5642458 元阳县南沙镇长青路
11 红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红河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540419201@qq.com 4561170 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延长线
12 屏边县公安消防大队 屏边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623417895@qq.com 3227119 屏边县玉屏镇老昆河路
13 绿春县公安消防大队 绿春中队 财政拨款 15 战斗员 初级 634212537@qq.com 4333059 绿春县晋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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