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河北按国家要求规定的招生区域是: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和民族县,共66个县。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一特殊类型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高校考核并具有入选资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合格考生方可填报。计划性质为“非定向”,录取批次为本一特殊类型批,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将视为无效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文化成绩和招生院校要求审核投档。
特别提醒:
一些院校计划不分省,考生全国排队,择优录取;还有一些院校准备计划分省或部分计划分省,分省排队。详情请考生咨询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