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及说明
来源: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 阅读:841 次 日期:2016-05-30 16:27:04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及说明”,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5〕176号)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沈阳体育学院2016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秀运

动员免试名单(43人)已由国家体育总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公示。

5.2016年我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55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100名,招生计划已在第一志愿录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

6.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已被我院运动训

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录取。

7.2016年我院运动训练专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20分;体育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0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10分;体育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0分。

8.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各项目的录取人数,根据各项目上线人数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与该专业上线考生人数的比例来确定录取人数,各项目按照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

2016年5月25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