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环境保护局、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的规定,经我局党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公开平等、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岗位
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共4人。分别是:局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科、政策法规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各选调1人。
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一。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专业文化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调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
4、具有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5、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12月14日-12月16日 9∶00—11:30,15: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局办公室(电话:5161123)。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丽江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请从丽江人事人才网“相关下载”栏下载);
(2)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12月19日-20日到选调市环保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9∶00—11:30,15:00-17∶30。
(4)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丽江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请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报考条件说明
(1)此次选调的“专业要求”参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定。未纳入目录与岗位要求相关相近的专业,请考生详细咨询报考单位后报名。
(2)此次选调岗位的报考条件由丽江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3)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按《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方可开考。
(4)选调期间如有放弃选调的,于面试前三天书面提交意见报市环境保护局,否则将取消当年参加公开选调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3日(星期五)。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1:3比例的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反应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四)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选调单位提出拟选调人选,按规定在丽江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七)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0246)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88-5122447)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一:丽江市环保局公开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
附件二:丽江市环保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丽江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一:
丽江市环保局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选调范围 | 其它选调条件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以上 | 不限 | 经济管理 专业 | 40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 | 古城区 | 限男性。5年以上工作经验。 |
自然生态保护科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以上 | 不限 | 生物类专业 | 40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 | 全市 | 限女性。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环保工作经验者优先。 |
政策法规科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以上 | 不限 | 法律类专业 | 40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 | 古城区玉龙县 | 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环保工作经验者优先。 |
对外交流与合作科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以上 | 不限 | 环境类 专业 | 35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 | 全市 | 限女性。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环保工作经验者优先。 |
附件二:丽江市环保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