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调阅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材料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考生初试试卷调阅
自2015年起,学校不再调阅调剂考生的初试试卷,因此调剂考生的初试试卷应按要求由其报考的一志愿单位留存备查。
二、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调阅
(一)人事档案的调阅
档案指关于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材料由学习工作单位等整理形成。根据有关规定,档案原则上应以机要方式寄达学校,考生本人不得接触档案。若某些单位允许考生寄送,考生不得拆封(拆封过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且须以快递或邮递方式寄送学校(“到付”一律不予接收)。
考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9、10日到学校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如考生确系无法到校领取调档函的,研招办将于5月中下旬以快递或邮递方式送达考生本人。
1.非应届考生:除定向培养和MBA考生外,无论是否在职,均应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则需将加盖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鲜章的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寄送到校。
2.应届考生:档案寄送事宜请咨询本科就读学校相关部门。
所有考生的档案均应在入学报到前寄达学校。
(二)政审材料的调阅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校除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外,还需调取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材料(即《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以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复试阶段已经提交《政治表现审查登记表》的考生不需再次寄送政审材料,还未提交的请及时快递或邮递至拟录取学院。
三、温馨提示
1.本通知所涉考生均为“拟录取”状态,待通过教育部检查录取后方可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发放人事档案调阅函,通讯地址在绵阳市区(涪城、游仙)的非本校应届毕业考生需自行到研招办领取调阅函。
3.自取考生或代领者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领者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调阅函接收地址为考生在研招考试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核对,若有更改请下载附件2,填写有关内容(电子文档中单元格格式等不得改变),并于5月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拟录取学院,研招办将根据学院汇总上报的地址寄发调阅函。
5.档案到校经整理后的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6.关于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等事宜,需待教育部录检通过后再行通知。相关要求,考生可查阅学校去年的通知(点此查看)。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