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阅读:1578 次 日期:2016-05-05 11: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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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53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成绩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2015年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1、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信息审核表》、准考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资料;

3、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起止时间明确到年月,考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要出具骑缝式证明,并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情况进行审核说明);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与报名照片同底的免冠照片2寸1张,背面注明报考专业及姓名;

6、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县(区)职改办审核盖章的《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贴与报名同底照片);

7、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聘用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聘用单位要出具正式书面证明(仅免考二科人员提供);

8、个人信息不一致的,携带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所有原件均为现场核对信息使用。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9日—6月1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40—12:00,下午14:30—17:50)。

地点: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五楼B5室(兰州市东岗西路695号,甘肃省财政厅对面)

四、注意事项

1、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一律无效。对弄虚作假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由于今年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比较多,希望成绩合格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4、资格复审通过后,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通知(http://www.gsda.gov.cn/)。

联系电话:0931-7617707

附件:《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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