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我市国考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省里统一负责;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各市统一负责;中职的面试标准由省里统一制定,2016年上半年暂不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
1.面试对象:国考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
2.日程安排:2016年春季面试报名日期为4月22日---26日;现场审核确认日期为4月25日---27日,现场审核确认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市教育局二楼215房间;面试日期为5月21、22日。
二、凡符合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考。
国考面试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2016年秋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鞍山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