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开展2016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来源:井冈山大学网 阅读:2822 次 日期:2016-04-19 16: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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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5号)和吉安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我校2016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1.符合认定要求的我校2016年应届统招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需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并加试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面试和试讲。

本科毕业生可申报高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我校2016届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我省“两学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有效期内)。

二、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详见附件一)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2.毕业生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在网报时应选择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流程共八个步骤,填写信息时要注意以下内容的填写:

(1)选择认定机构(第三步):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吉安市教育局”;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教育体育局”。

(2)任教学科:应选择与所学专业(专业方向)相对应的学科,且要与所参加的教育实习学科一致。申请者可在提供的项目中选择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的学科。

(3)选择确认点(第四步):选择“井冈山大学”。

(4)设置并牢记登录信息(第七步):输入不少于8位数的系统登录密码和密码找回邮箱。

(5)毕业时间:2016年7月15日

(6)毕业学校:井冈山大学

(7)所学专业:必须填写与所学专业完全匹配的专业名称,不能填写大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可按目录查找,本科专业一般在类别二查找,专科一般在类别三查找,各学院可以先找好专业选择路径,便于学生查找;也可直接按名称搜索)。

(8)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9)工作单位:填写班级名称,统一按“学校+学院+年级+专业+层次+班”格式填写,学校、学院和专业要写全称,例如:“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12级汉语言文学本科1班”。

(10)现从事职业:学生

(11)专业技术职务:无

(12)上传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要求为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的无边框、免冠、无头饰正面照。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应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13)其他各项信息按实际内容和页面要求填写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信息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同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申请表》只需在第2页签名,第4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签署意见;《鉴定表》按表中说明到所在学院鉴定并盖章。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人的材料准备与上报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及时按照“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送材料目录表”(见附件二)要求,将相关认定教师资格材料准备好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请学院提前到招就处就业服务办事大厅领取并发给各班),在4月30日前,按班级统一上交到所在教学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老师进行审核和现场确认。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和吉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进行体检。我校毕业生统一于4月19日~4月27日间参加在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进行的体检,具体的体检安排见“2016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表”(附件四)。

(四)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核与现场确认

1.各学院的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和上报

各学院到招就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发给申请人,并规定时间上报。在收集申请人上交档案材料时,分专业分班级逐人建档,并于4月24日~30日期间,在学院指定地点,对本学院申报认定教师资格毕业生的身份材料进行集中预审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要求工作人员和申请人本人共同在现场对上报材料和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学院应按班级提前通知申请人到指定确认地点逐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申请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师范教育专业;

(2)如属师范专业,则应审核申请人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且成绩合格;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

(3)如属非师范专业,则审核申请人是否参加了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且获得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现场确认登陆网址为:https://queren.jszg.edu.cn/,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应确认如下事项:

(1)确认网上申请人照片及信息与现场确认人身份相符,确定为该毕业生本人;

(2)根据《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附件二)确认申请人上报材料完整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如材料不全者退回该申请人档案,并一次性指明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上报材料中的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并签署验证人姓名及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其中身份证原件在审核确认后可现场退回;

(4)审核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并要求申请人现场重新核对所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信息有误,在系统页面中点击“确认”键进入确认页面,点击“修改基本信息”键当场修改;

(5)确认无误后,在系统页面中点击“确认”键进入确认页面,在最下面“确认结论”栏填写“档案号”(学生学号)、“是否参加能力测试”(师范生选“否”,非师范生选“是”)、“确认状态”(选确认通过),最后点击页面底下的“提交”键完成全部流程。

各学院在5月4日之前,将预审通过的所有材料装袋后分班级和种类(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捆扎好,并分班级、分种类制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花名册》(见附件三)交到招就处就业服务办事大厅(第六教学楼二楼),并制成电子稿发送zjc@jgsu.edu.cn。由于认定机构不同,如本科生班级有既有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又有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请注意按不同种类分别捆扎,分开造册上报。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材料复审和确认

负责我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机构为吉安市教育局和青原区教育体育局。其中,高中教师资格的认定归属吉安市教育局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归属青原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招就处在5月8日之前按市(区)教育局要求准备好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档案材料、学校2016届毕业生录取花名册、学校2016届毕业生涉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名单等材料。吉安市教育局、青原区教体局将在5月9日~13日对我校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现场复审和确认。

(五)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测试时间大致在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相关教育局安排另行通知。

凡参加试讲面试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根据个人申报的资格种类在附件中下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表》(见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在相关表栏中填写好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申报任教学科(幼教无)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材料目次”中单独标明。

(六)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各学院在领取毕业生学历证书后,将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一份并逐份签字盖章,统一交至招就处报送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后,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经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于7月18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认定操作。

招就处将及时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证书并发至各学院,毕业生可在7月中下旬到所属学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1.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是一项关系到广大毕业生就业和校园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准确、顺利完成我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认定教师资格的材料预审和网上确认继续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确保信息传递到位,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与安排做好服务工作。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如师范类毕业生放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材料交招就处就业科。

3.各学院4月15日前将本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招就处就业科,就业科届时将统一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各学院严格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审查时发现缺少任何一项材料的,应立即退回该学生档案袋,并明确告知学生应补齐的材料和补交规定时间。由于毕业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准确、完整报送所有材料,以致影响正常获取教师资格证,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5.请各学院按时间安排及时报送毕业生申请认定档案材料到招就处就业科,随同报送纸质和电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花名册》各一份(分班级,按学号顺序,详见附件三)。

6.根据规定,学校将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者的毕业生档案,其余申请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学校咨询电话:8110322傅老师

吉安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96-8224865

青原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796-8186050

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zs.jgsu.edu.cn/Web/ShowDetails.aspx?idx=F86C01C5B1824157901A4A8B54CF25BF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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