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
及政审函和调档函发放的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请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11室领取政审表与调档函(本校应届生不领取调档函)。具体安排如下:
1、领取时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11办公室。
3、特别提示:
(1)本人领取需要携带证件为:(1)身份证;(2)本人学生证(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2)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所写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公共管理学院大楼党委办公室110室
邮编:610064
档案查询电话:028-85412269
政审表、调档函咨询电话:028-85410381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0日之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20日前寄(送)回;应届生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今年报考我院的考生较多,但因录取指标有限,有部分参加了复试的考生未能被录取,在此深表遗憾。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4月1日
附件: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公示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含推免)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gglxy.scu.edu.cn/Article/view/id/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