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来源: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 阅读:1449 次 日期:2016-04-10 00: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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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2631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岩前路8号(邮编361008)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学费每生6600元/年。有关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办理。

二、学校简介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鼓浪屿救世医院于1900年设立的医学专门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由校本部和两所附属医院组成。两校区占地691.8亩,生均91.9m2;建筑面积20.10万m2,生均40.0m2。是省市重点工程和交钥匙工程。附属口腔医院为三级专科医院,有口腔综合治疗机222台。附属厦门市第二医院为三级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建校迄今,先后为国家培养了3万余名医药卫生技术人才,就业率达99%以上。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专任教师302人,其中具有博士(96人)、硕士(129人)学位的占74.5%,具有教授(34人)、副教授(68人)职务的占33.8%,具有双师素质(161人)的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3.3%。有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百千万人才1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研究人才1人、省职业教育学科带头人2人。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生均2.7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3.1万册,生均85.8册,电子图书226385种,数据库23个;教学用计算机1729台,百名学生34台;50间多媒体教室和5间语音教室座位数5100个,百名学生102个。

学校扎实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正朝着国内知名、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的目标快速前进。

三、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职招考仅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招生,招收专业有: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

“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资讯·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录取条件: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执行。

2、护理、助产专业只录取中职期间就读专业为护理和(或)助产专业学生,其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医学美容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优先录取中职期间就读专业为护理和(或)助产专业学生;其他专业不作限制。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身体复检,发现有不符合相应专业体检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二)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均为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 我校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校奖、助学金设置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网 址:http://www.xmygz.cn/zsxx

微信平台:xmygzzspt

咨询电话:0592-2120548、2078438

传 真:0592-2103757

投诉电话:0592-2981230

八、本章程由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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