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额外增加我校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支持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特别是工科高层次人才培养。经学校研究决定,新增指标与之前公布指标独立使用,专门用于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或深圳大学的调剂生。具体要求如下:
①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或深圳大学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
②符合《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③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④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⑤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⑥调剂程序等内容请参考:《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各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新增指标调剂需求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新增指标 | 备注 |
1 | 材料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1 | 含3个东莞市联合培养指标 |
2 | 光电工程学院 | 085202 | 光学工程 | 12 | |
3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216 | 化学工程 | 13 | |
4 |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9 | |
5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2 | |
6 | 土木工程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7 |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18 | 含4个东莞市联合培养指标 |
8 | 医学部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19 |
注:新增指标为实际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将按比例放大。
生物医学工程也接收以下学校医科类专业毕业生:10023北京协和医学院、10025首都医科大学、90031第三军医大学、90106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90115解放军医学院、10159中国医科大学、10226哈尔滨医科大学、10312南京医科大学、12121南方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