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嘉鱼县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来源:嘉鱼县教育局 阅读:1069 次 日期:2016-04-06 09: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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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中学、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嘉鱼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注册的对象

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的对象为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二、教师资格注册的性质

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师资格注册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于2013年9月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其教师资格可以与任教学科不一致。

3.聘用为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或与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4.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新进教师培训达到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任教两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 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任教三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0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00学时);任教四年人员继续教育不少于24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任教五年及五年以上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60学时)。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除达到上述条件外,任教满两年不到四年的,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必须达到两个月;任教四年及以上的,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必须达到四个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需出具到企业考察、调研和学习的证明。

5.任教两年及以上人员每年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四、网上申报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

学校网报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15日;

(二)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要由各学校统一组织,并安排专人进行微机操作。(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在录入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认定机构栏须按证书的盖章单位填写;证书中无学科的按无学科录入。在录入现工作情况信息时,任教学校名称栏统一录入学校公章的校名,不多字少字,以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确认、审核过程中能按单位检索操作。身份证号码栏录入二代身份证号码。照片要按照注册系统的规格要求上传。

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学校一定要在网报截止前结束报名。网报打印生成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必须由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学校对照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听教育局安排

六、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各学校收集整理本校报名人员材料(下列1-6项)和7-8项材料,安排专人将上述两种材料,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本人、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左上角用铅笔标档案号。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审件,证书遗失的提供本人原认定申请表。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

4.所在学校出具近5年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提供近5年的考核证明,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据实提供各年度的考核证明)。

6.《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嘉鱼县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3)。

8.《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的保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粘贴注册贴)。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收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九、初审、复核、终审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本县教师资格注册的初审工作,在网上给出初审意见。市教育局对全市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复核。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全省教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给出注册结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为终审通过者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发放统一印制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

八、定期注册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见附件2)。

九、工作要求

1.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将是一项常态性工作,各学校要健全定期注册工作机构和人员,保证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学校于6月2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in6289880@163.com邮箱。

嘉鱼县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待更新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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