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868 次 日期:2016-03-19 14: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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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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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可以填报1-2个专业。报考高中生自主招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所报考专业需满足各专业所要求的高考考生科类。报考中职生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所报考专业需与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直接相关。

(三)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低于1.65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色盲者不招。

(四)因我校对学生宿舍进行了改造、增设了空调等,自2016年起学生宿舍住宿费调整为1300-1500元/年。各专业学费目前参照2015年收费标准,2016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按新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执行,多退少补。

(五)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六)如我校自主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6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专业报考类型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和音乐类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报考类型为美术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和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且2016年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省统考成绩须在195分及以上;

(注: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6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所要求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要求的“技能证书”;

3.对应专业和技能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和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要求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对应表

注:考生必须先确定中职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所要求大类相对应,再对应所取得技能证书或课程证书与招生专业所要求的相一致。技能证书上必须注明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字样,同时发证机关必须为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必须注明有B级及以上等级。协会颁发的证书(如协会的单证员、跟单员)和上岗位证(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上岗证)不视为中级技能证书。

(三)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执行。

三、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一)现代学徒制坚持“四个双”。一是双主体育人,学校和企业均是育人主体;二是双导师教学,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均承担教学任务;三是学生双重身份,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四是签订两份合同,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合同。

(二)我校采用招工和招生同步的招生模式。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录取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展,人才培养采取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的模式,专业课程教学及质量监控由校企双师教学团队与管理团队共同承担。

(三)被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皮具设计技术专业报到后第一学期内)。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安排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四)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及录取原则参照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的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及录取原则。

(五)招生对象、招生模式、联合培养企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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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生身份、学习及住宿安排、教学计划和培养模式、工作岗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签约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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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考材料寄送、缴交考试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

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报考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

(二)网上报名: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121.33.253.219/zs),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打印材料: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

(四)材料寄送

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寄送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3.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4.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美术生报考艺术设计专业,需提供美术术科省统考成绩单;

6.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需寄送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2.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免证书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4.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5.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

6.申请免试录取考生,需填写免试申请表格,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报考现代学徒试点专业考生,需提供系统打印版的报考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专业知情确认书;

中职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往届生可直接将报考资料送抵我校招生办直接审核),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可以邮寄[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5),建议同一学校或班级的报名材料可一起快递寄送],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如邮寄,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3月27日中午12点前),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处理进度;

(六)缴交考试费:考生务必于3月31日前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缴交120元综合文化考试费,否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1.综合文化考试缴费标准:120元/生。专业技能考核或面试考试费待获得资格后,再按我校要求缴交。

2.缴费方法:学校现场不设收费点,必须通过银行缴款或转帐方式,转入到我校的“中国银行”的对公账号,具体办法如下:

中行柜台借记卡或现金缴存方式:

中行柜台缴存方式说明:因需报数据到银行,获得正式报考资格后,隔两天方可缴费。如3月15日报名,3月17日才能缴费。

到广东省内辖区的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向柜台索取“专用缴款单”按要求足额缴存。

收款人户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65226531007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中华大道支行

附言:考生号+考生的姓名(切记必须填写)

其他银行转账汇款方式(优先推荐,快速便捷):

网上银行转帐说明:因考虑学生在校上课,建议使用个人网上银行转帐,无需出门即可完成缴费。我校缴费考试费已实现可跨行网上转帐、他人帮代网上转帐、一个帐号多次支付转帐功能。

跨行转账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帐。切记不允许通过柜员机和网络转帐,如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否则转帐无效。

网上银行转帐信息

收款人户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65226531007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

附言或备注:考生号+考生姓名

3.银行回单上传

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我的报考--上传缴费回单及查询”按钮,并按要求将银行回单上传到报名系统上,并留意缴费审核和获取考试资格审核情况。不按时缴纳考试费用和系统上传回执的考生,我校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不按流程操作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不予打印考试准考证,不能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七)打印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查看所安排考场。

五、考试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总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六、招生程序

(一)报名

1.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2.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3.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核查,并公示,确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考试考生名单。

(二)考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

1.综合文化考试在我校进行,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9日。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文化考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我校根据综合文化考试成绩,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名额未满则从第二志愿增补。

3.考生参加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组织的体检。

4.4月17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在我校进行,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9日。

2.根据综合文化知识成绩和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之和(其中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不得低于90分),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名额未满则从第二志愿增补。

3.考生参加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组织的体检。

4.4月16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三)录取

1.录取办法按总分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中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中职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获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个人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我校审核公示,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可免试录取相对口自主招生专业。计划纳入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计划。

3.将考生放弃录取的计划缺额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补录考生直接进入录取名单。

4.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进行审批。

5.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七、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25日前,招生宣传。

(二)2016年3月10日至3月25日,接受网上报名,登录自主招生专栏网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并寄或送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27日中午12点)。

注: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20日,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三)2016年4月6日前,学校材料审查,确定参加综合文化考试的考生名单。

(四)2016年4月9日,学校组织综合文化考试,全省自主招生院校统一时间考试。

(五)2016年4月14日前,公布进入专业技能考核或面试测评考生名单。

(六)2016年4月17日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4月16日)或面试测评(4月17日)。

(七)2016年5月1日前,准备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或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拟录取前将扫描电子版上传到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由我校进行核查,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办理录取手续。

(八)2016年5月1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九)2016年6月7日前,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2016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八、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的校领导、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和联合培养企业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九、资助学生政策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有容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十、相关事宜

(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四)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自主招生网。

十二、学校自主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0-34874086;84731206

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483

自主招生网址:http://121.33.253.219/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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