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方案(中职毕业生)
来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1004 次 日期:2016-03-19 13: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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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案为待批搞,仅供参考,最终以省招办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考生可根据此方案熟悉报考流程、提前做好报考准备。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精神,探索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统筹协调、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报考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相关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总计划为80人,含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2个专业,学制均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

自主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将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类),不得兼报。

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③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3月21日至3月28日登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经中职所在学校初审后,由中职所在学校统一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考生所在中职学校须认真核验本校所有考生的身份证、技能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未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底):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信息,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职学校出具的“中职就读专业证明”(需注明完整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加盖学校公章,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职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竖向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3月28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费用

报考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文件执行。

五、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1.笔试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能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考试。

2.文化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即:文化成绩=笔试成绩

3.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各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及文化成绩划定各专业的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线。文化成绩达不到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线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各专业获得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

4.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安排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9日,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4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技能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

③分值设置: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分别为150分。

5.考生总分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①所有考生的总分依据文化成绩以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两者相加即为考生总分。

②拟录取名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总分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免专业技能考核及免考“技能证书”资格

凡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大类相对应,且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下列奖项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可获得免专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的资格:

①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职院校考核公示后,可获得专业技能考核免考资格,考生参加综合文化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线即可录取。

②在校期间,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获得免考报考专业“技能证书”的资格。

符合免专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资格的中职考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测试),根据认定(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专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并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类)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及录取。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奖、助学金制度:

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②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③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九、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3月16日—20日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 通过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
3月21日-3月28日 接受考生自主招生报名 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3月29日-4月5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4月6日 参加笔试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4月8日 考生缴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场领取
4月9日 笔试考试  
4月13日 公示笔试成绩、公布入围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4月16日 领取技能考核准考证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月17日 技能考核  
4月底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体检  
4月底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5月上旬 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月中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结果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原行政楼)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075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www.sz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szpt.edu.cn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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