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研究。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如下:
http://211.70.1.1/zhaosheng/News/Show.asp?id=1043
(说明: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直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5年及以前有效成绩等级进行加分,无需考生申请,也不另外公示)
特此公示!
如有疑议,请于2016年3月12日前与学院纪委办联系。
联系电话:0513-85965510、13862932579
电子邮箱:jjjc@ntsc.edu.cn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