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工作通知
来源:河南科技学院 阅读:1391 次 日期:2016-03-09 13: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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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16】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教学【2016】8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校2016年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单招工作要求,我校高职单招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考招分离、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校招生委员会主任负总责,主管教学、招生、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分别负责考务管理、招生录取、后勤保障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相关工作分五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务管理组

主办单位:教务处

协办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文法学院、数学科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按照教育厅要求聘请专家命制文化课考核试题,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方案;负责做好试卷印制、试卷保管、考场安排、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考务工作。

(二)招生录取组

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协办单位: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职责:制定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报批并对外发布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负责做好招生宣传、考生咨询、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成绩上报、录取手续办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安全保障组

主办单位:保卫处

协办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

主要职责:制定考试期间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考务组织和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持考生到校考试期间校门口及校园内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做好考场外围秩序维护与安全警戒。

(四)后勤服务组

主办单位:后勤服务集团

协办单位:校医院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及考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确保考试期间办公区域电力供应和考场照明设施正常。

(五)监督检查组

主办单位:监察处

主要职责:监督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高职单招政策和要求;全程参与考试招生方案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考核试题命制、考务组织实施、专家评委聘请、考生成绩评定、招生录取及信息报送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纪律严明、组织严谨、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按照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要求履行报名手续并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高职单招。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6年,我校高职单招实行“按大类考试、分专业录取”。招生专业共4大类、12个,计划总数1200人。具体如下: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年)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人) 学费 (元/生·年)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专科 3 理综 80 3600
对口 4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3 理综 60 3600
对口 3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科 3 理综 65 3600
对口 35
电子信息大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 3 理综 80 3600
对口 4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科 3 理综 35 3600
对口 35
财经商贸大类 会计 专科 3 文综 50 3300
理综 60
对口 40
审计 专科 3 文综 40 3300
理综 40
对口 20
电子商务 专科 3 文综 40 3300
理综 40
对口 20
市场营销 专科 3 文综 30 3300
理综 20
对口 2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 专科 3 文综 40 5600
理综 30
对口 2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专科 3 文综 65 5600
理综 35
对口 20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科 3 文综 30 5600
理综 20
对口 20

三、日程安排与组织实施

(一)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

填报志愿时,非艺术类考生不得填报我校文化艺术大类专业;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招生的所有专业;中职类考生应根据所学专业类别填报我校招生的相应专业。

(二)学校初审

2016年3月29日9:00以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从“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下载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信息,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

(三)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6年4月8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领取地点:招生就业处(1#实验楼A段三楼)

咨询电话:0373-3040127、3040123

(四)考务组织

1.试题命制

根据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专业特点,合理确定试卷的科目范围和内容。命题内容要符合“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要求,突出基础性,强化技能导向,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命题人员确定后,应立即入闱并开展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完成题目形式、题量大小、难易程度及内容要求相当的两套以上试题,供考试时随机抽取确定。考试结束前命题人员不得解除入闱状态,由监察处派专人全程监督,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系。

2.试卷印制

试卷印制须严格安保措施、严肃保密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警戒隔离,不得与外界联系。试卷印制过程须由监察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印制完成后需要长距离运转保存时,应在安保人员护卫下专车接运,严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下长距离运送。

3.试卷保管

考试试卷是保密文件,开考前24小时应将试卷从印制点接运至保密室进行秘存。保密室应设有高清监控摄像设备,并至少有3名安保人员昼夜值岗看护。

4.试卷领取

正式开考前2小时内,考务人员方可在监察处工作人员陪同下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并直接转送至考务办公室进行考前试卷分发工作。监考人员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5.考试

(1)考试日期:2016年4月10日(周日)

(2)考试地点:我校校内。考生可于2016年4月6日以后登录教务处、招生就业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

(3)考试科目:

时间 考生类别 测试内容 测试方式
上午9:00-11:30 高中毕业生 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语文、数学) 笔试
中职毕业生 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语文、数学) 笔试
下午14:30-18:30 高中毕业生 非艺术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
艺术类 素描 笔试
中职毕业生 非艺术类 职业技能测试 动手操作
艺术类 素描 笔试

说明:各项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准。

(4)考区布置

学校须按照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规定的要求进行考场区域和考场布置(考试全程录像),并在开考前12小时封闭清场。考场封闭清场后考区进入警戒状态,设置警戒标志,安保人员警戒巡视。

(5)监考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组织考试,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认真做好监考人员抽调、考务培训等相关工作,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严防考生替考、夹带抄袭、传送答案等各种违规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6.评卷、分数统计与成绩查询

(1)评卷。建立健全评卷制度,确保评卷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评卷现场和评卷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评卷。要遴选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担任评委,对笔试试卷和技能测试评定必须执行评分标准前后统一,题组之间和评卷教师之间掌握评分标准统一,以确保评定质量。

(2)分数统计。分数统计工作须在监察处工作人员监督下组织实施,确保考生分数统计准确、无误。

(3)成绩查询。学校应及时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在规定的成绩查询时间内有考生提出疑问的,相关部门须及时核查并作出回应。

(五)录取

1.录取政策

凡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本年度不能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及其他类型的各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录取规则

(1)高中毕业生与中职毕业生分开录取;

(2)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分开录取,中职毕业生分专业类别录取;

(3)各类别、各科类考生在考核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均以综合成绩作为录取基准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配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分(职业技能测试分)、语文、数学先后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①文化基础知识成绩2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100分。

③艺术类素描科目100分。

④附加分:包括国家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政策性加分按我省普通高招现行规定执行。专业技能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包括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奖励,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得专利证书,在正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正规期刊发表的艺术作品等。

3.结果公示

按照录取规则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

4.正式录取

经省招办审批同意正式录取后,学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7月随普通高招远程网上录取的其他新生一并寄发。

四、其他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二)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专科专业收费标准。

(三)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随普通高招录取的专科新生一并入学报到,报到及就读地点在我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辉县市)。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一)认真落实政策规定

校招生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职能,继续推进实施阳光考试、阳光招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须认真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单招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执行政策精准到位,各个环节组织规范有序,考试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校监察处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全程参与报名、命题、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倒查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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