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阅读:1298 次 日期:2016-03-03 15: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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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5〕2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6年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1、22日。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至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按要求注册用户名和密码、选择考试省市并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报名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

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至4月13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4〕65号文件规定,报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每人每科55元。

4.票据领取

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票据领取与否都不影响考试)。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10∶00至2016年5月22日上午9∶30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信息技术处理员《应用技术》科目为上机考试,其他级别各科目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考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当次全部通过为合格。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附件: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5〕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6年3月3日

附件

关于印发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计考办〔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文件精神,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1、22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12、13日。为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

1.广西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考试日期5月21/22日)

2.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考试日期11月12/13日)

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全国软件资格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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