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实施方案
来源: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阅读:2248 次 日期:2016-03-02 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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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考试

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由各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文化考试 2016年4月3日上午 8:30~11:00 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一张卷
职业技能考试 2016年4月3日下午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2.考试地点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含有学考成绩的高中往届毕业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

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缺考者,缺考科目成绩按零分计。

如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须向河北省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办公室(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参加文化考试的书面申请并于3月10~19日交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其文化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含从事医学相关职业的生理、心理素质和基本生物知识等)、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考试时间15~20分钟,总分390分。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对口医学类的考生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如考生不认同对口专业成绩,必须向河北省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办公室(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书面申请并于3月10~19日交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其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含有学考成绩的高中往届毕业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成绩作为技能成绩计入总分。

(三)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0日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eb.czmc.cn:8011/zhaosheng/default.html)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河北省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三、报考须知

(一)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

(二)报考方式

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三)缴费

1. 缴费方式 已确认自己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考生须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届时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web.czmc.cn:8011/zhaosheng/default.html”)。

2.缴费时间及金额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于2016年3月21~25日在网上缴费150元,3月25日24:00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web.czmc.cn:8011/zhaosheng/default.html)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点安排及组织单位

本着方便考生和便于组织的原则,进行考点布局和组织单位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考生所在地市名称 考试地点 组织单位
石家庄 石家庄市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辛集
唐山 唐山市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秦皇岛
邯郸 邢台市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邢台
廊坊 廊坊市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华北石油
张家口 承德市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承德
沧州 沧州市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保定
衡水

五、免试资格与成绩转换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免试成绩转换如下:

符合第1条款条件的国家级一等奖(750分);国家级二等奖(700 分);国家级三等奖(650 分);省级一等奖(650 分)。

符合第二条款条件的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600分);县级劳模(650分);省级劳模(700分);国家级劳模(750 分)。

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3月17日至18日到考生所在地市的考试组织单位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免试名单于2016年3月23日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eb.czmc.cn:8011/zhaosheng/default.html)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

六、录取

(一)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二)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三)总分相同时,以文化成绩优先,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七、毕业生待遇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二)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1、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319-2233321

2、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办公室:0317-5507819 、0317-550801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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