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实施方案
来源: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阅读:1292 次 日期:2016-03-02 1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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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同时负责本校单考单招的考务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考务组、命题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组织的工作。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4.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考生的阅档、录取、下发通知书等工作。

5.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7.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7日~21日进行网上缴费,3月21日24:00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缴费金额

(1)参加文化考试及职业技能考试缴费150元;

(2)只参加文化考试缴费90元;

(3)只参加技能考试缴费60元。

(四)缴费方式:已确认自己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考生须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届时详见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jzmc.cn)。

(五)准考证的发放: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登录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jzmc.cn)点击相关链接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除外)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由各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文化考试 2016年4月3日上午 8:30~11:00 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一张卷
职业技能考试 2016年4月3日下午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2.考试地点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单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免试条件和免试成绩折算办法:详见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2)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试。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0日登录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jzmc.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

2.同分考生处理:同分考生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

3.缺考处理:缺考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二志愿录取办法:二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采用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认可其他院校联考单招、单考单招考试成绩。

(二)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同下同新路1号。

邮政编码:050500

咨询电话:0311-87649699

咨 询 QQ:129794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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