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高职单招电子信息大类联考实施方案
来源: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阅读:2983 次 日期:2016-03-02 13: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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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3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我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符合普通高职院校特色人才选拔培养规律的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专业综合测试,选拔专业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单独招生的工作力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招生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下设以下六个工作小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考试成绩的上报;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落实命题组成员;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库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面试考官选聘、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监督检查组(责任部门:学院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收取考试报名费;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负责做好医护工作。

6.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科)

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其他安全。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各专业不限科类。

(二)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身心健康(无传染及免疫性疾病等),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无明显生理缺陷;“酒店管理”专业对考生身高要求:男1.68米及以上,女1.58米及以上。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6年共46个单独招生专业(类),计划招生2400人。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科类 联考大类/单考
1 广告设计与制作 70 三年 不限 文化艺术大类
2 艺术设计 60 三年 不限 文化艺术大类
3 环境艺术设计 40 三年 不限 文化艺术大类
4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2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5 家具艺术设计 20 三年 不限 文化艺术大类
6 信息安全与管理 2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7 计算机信息管理 10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8 软件技术 12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9 软件技术(游戏软件) 2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10 移动应用开发 2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11 动漫设计 70 三年 不限 文化艺术大类
1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0 三年 不限 文化艺术大类
1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三年 不限 装备制造大类
14 数控技术 20 三年 不限 装备制造大类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 三年 不限 装备制造大类
16 通信技术 6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1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18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20 三年 不限 土木建筑大类
19 计算机网络技术 7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7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21 物联网应用技术 50 三年 不限 电子信息大类
22 电气自动化技术 60 三年 不限 装备制造大类
23 电子商务 20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24 报关与国际货运 2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25 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2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26 财政税务类(含财政、税务两个专业) 7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27 金融类(含保险、互联网金融两个专业) 6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28 市场营销 12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29 连锁经营管理 2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30 会计 30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31 物流管理 70 三年 不限 财经商贸大类
32 酒店管理 60 三年 不限 旅游大类
33 旅游管理 50 三年 不限 旅游大类
34 畜牧兽医 30 三年 不限 农林牧渔大类
35 动物医学 20 三年 不限 农林牧渔大类
36 宠物养护与驯导 30 三年 不限 农林牧渔大类
37 影视编导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38 人力资源管理 60 三年 不限 单考
39 文秘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40 文秘(书法方向)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41 行政管理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42 包装策划与设计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43 印刷媒体技术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44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45 数字印刷技术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46 药品经营与管理 20 三年 不限 单考

五、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缴费、准考证的打印

(一)3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志愿填报。

(二)报考电子信息大类联考单招的考生和我院单考单招专业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于3月17日—20日可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sjziei.com)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考生缴费完成后,于3月28日-31日登陆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我院其他联考大类专业的考生具体缴费、打印准考证事宜详见“联考单招主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联考单招

1、报考我院农林牧渔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专业的考生,具体相关事项详见“联考单招主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2、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联考单招工作由我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1)命题

①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②命题依据:文化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技能考试题库。

(2)考试

①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科目 备注
4月5日 上午(8:30-11:30) 文化考试(笔试) 文化考试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4:00-18:00) 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除外
4月6日 上午(8:30-11:30) 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4:00-18:00) 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除外
4月7日 上午(8:30-11:30) 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4:00-18:00) 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除外

备注:职业技能考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②考试地点

保定地区的考生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地区的考生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③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a.文化考试

(a)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

(b)普通高中生

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课考试成绩。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b.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90分。

(a)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中职(中专、技校)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测试形式为上机,测试时间90分钟。

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对口考生可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或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b)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由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评卷

①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②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二)单考单招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包装策划与设计、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图文信息技术、数字印刷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影视编导、文秘、文秘(书法方向)、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10个专业单考单招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对报考我院单考单招的考生进行“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技能考试采取面试的考核形式。

1.组织命题

由学院选聘并组建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范围及内容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总分750分。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可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由学院聘请专家成立职业技能考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90分。职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考试安排

报考我院单考单招的考生考试需携带准考证、报考证、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以上证件缺一不可。

2016年单考单招考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 科目
4月5日 上午(8:30-11:30) 文化考试(笔试)
下午(14:00-18:00) 职业技能考试(面试)

考试地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评卷

评卷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5.成绩查询及复核

4月12日考生可登陆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jziei.com)查询本人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在14日前向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

七、录取工作

(一)原则: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提出申请,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免试考试成绩统一折算分数为满分750分。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公布录取名单与发放通知书:录取名单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通过后,于4月29日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jziei.com)公布,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变动: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六)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在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监督、指导。学院纪检委对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及家长的投诉和举报。

八、新生入学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等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

(三)对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教育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裕华区信工路18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5

咨询电话:0311—85327001/85327002/85327003

传真电话:0311—85327001

咨询QQ群:30520230

学院网址:http://www.sjziei.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sjzi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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