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927 次 日期:2016-02-17 10: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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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学校概况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德两国政府合作创建的产学研一体化职业教育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坐落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域,紧临大学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现开设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财务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24个满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印刷包装、艺术设计等产业链岗位(群)需求的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

学院重视学习和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的教学体系,以技能实践能力培养为中心,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加强学生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

学院已成为国家级数字出版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和印刷复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连续多年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截至目前,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万余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含对口招生)的普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或中职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15]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我院现有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以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原则编制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016年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000人,见下表。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与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合计 文理 中职
1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三年 50 50  
2 传播与策划 三年 50 50  
3 会计 三年 90 50 40
4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50 50  
5 图文信息处理 三年 50 50  
6 包装策划与设计 三年 50 50  
7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50 50  
8 印刷媒体技术 三年 50 50  
9 包装工程技术 三年 50 50  
10 展示艺术设计 三年 50 50  
11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三年 40 40  
12 版面编辑与校对 三年 50 50  
13 出版商务 三年 50 50  
14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90 50 40
15 财务管理 三年 50 50  
16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三年 50 50  
17 国际贸易实务 三年 40 40  
18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90 50 40
  合计   1000 880 120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及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

二、2016年3月20日(8:00-11:3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三、2016年3月25日前,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

四、2016年4月7日下午(2:00-5:30),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至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申请免试加分的学生同时提交并核验有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4月8日(9:00-17:30)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2016年4月18日,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

六、2016年4月28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七、2016年5月4日,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章 考核测试

一、考核方式和内容

根据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本着以生为本的理念,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试总分为600分,其中省级统考的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我院自主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

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核,并划定资格线。文化素质测试达线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分笔试、面试和上机测试等多种测试方式结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 职业适应性测试办法

1.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200分)

笔试部分,测试内容包括:社会时事、逻辑思维、思想品德、社会科学知识、问题分析和书面表达等,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采用抽签形式现场问答,满分200分,答题时间原则上每生不超过15分钟。

2.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我院《展示艺术设计》专业试点“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招收“现代学徒制班”。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沟通能力测试(70分)+色盲色弱检测(30分)+理解能力及创新意识测试(200分)

沟通能力测试为面试,采用抽取题签形式作答,满分70分,测试时间为15分钟;色盲色弱检测使用现场对照图册检测,满分30分,测试时间为5分钟;理解能力及创新意识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设计任务领悟及理解、分析的能力;是否具备学习能力及一定的创新意识,采用软件操作考核(上机考核),由考官老师讲解任务、示范操作,考生独立操作测试,满分2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 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200分)

笔试部分,测试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社会时事、逻辑思维等,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采用抽签形式现场问答,满分200分,答题时间原则上每生不超过15分钟。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时间:2016年4月8日 9:00-17:30

(二)考核地点: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三)考生须知: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三、免试及加分政策与分值

1. 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可直接免试录取。

2. 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者其他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地市级组织的技能竞赛或行业组织的技能竞赛,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

3. 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各级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根据证书等级,单项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4. 退役士兵可加5分。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可加10分。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15分,根据立功等级,最高可加20分。单项计最高分,不累计。

5.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自主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1)、《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附表2),并备齐身份证及有关证书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时性证明无效),在领取准考证时向学院提交上述材料。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加分手续。如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上报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划线原则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分文、理和中职科类按1:1比例分别划分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一)分类招生录取时,优先录取免试生,其他考生依据其考核测试的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专业排序录取。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按名次投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投档第二、三专业志愿,若第二、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计划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将予以退档。

(二)根据专业需要,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印刷技术等专业。

(三)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八章 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分类考试监察工作组(举报电话:0551-63811845,63812459),对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招生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同时签订承诺保证书。

四、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其他

一、学生资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四)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贴息和风险保证金。

(五)学费减免:学院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六)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二、学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年(6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20号

电话:0551- 63838746、63817970

网址:http://www.ahcbxy.cn

联系部门: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交通提示:市内乘坐18、52、55、57、150、901路公交车到天都路站下;自驾者可以从绕城高速金寨路出口下,往南一公里,顺繁华大道往东一公里过天都路口即到。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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