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2550 次 日期:2016-02-03 1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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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贸促委)是广州市直属厅局级参公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

一、选调公务员的职位和条件

(一)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详见附件2)。

(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下同),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3、有2年以上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及统筹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有一定工作开拓创新能力;

5、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月1日。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016年3月2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2016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016年3月2日下午17:00,由选调单位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上午9:00至2016年3月11日下午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所有证明材料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

4、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以及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进入面试对象范围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

五、公示与选调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咨询及投诉电话:(020)37853065、(020)37853063。

(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三)办理程序

根据报名者简历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中,进入面试时,报考者须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如提供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决定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广州市贸促委

2016年2月3日

附件:

1、广州市贸促委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广州市贸促委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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