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项优录/加分材料报送通知
来源: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129 次 日期:2016-01-29 11: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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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优录政策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优录政策考生如需申请加分需在2016年4月1日前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交复试申请。(目前学校进入假期无法接收,请在3月1日后通过邮政EMS寄送,其他快递不予接收)。

(一)优录政策

1、专项优录

具有田径、球类(仅限篮、手、排、足、乒、羽)、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我校复核、复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复试申请。

2、优录奖励分

(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计入总分。(复印件赢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复印件赢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校复试认定后,加5—20分计入总分。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复试申请。

学生水平测试达到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不需提交免试申请,我校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学测成绩直接认定。

(二)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陆卫峰

邮编:226007

电话:0513-80560011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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