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西南大学 阅读:2058 次 日期:2016-01-22 1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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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等5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预计招收约5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进行招生。其中各博士招生专业录取汉族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详细情况请查看学校研招网页(http://yanzhao.swu.edu.cn)。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四、招生专业

见西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与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招生报名网报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按网报系统要求提交个人的基本信息,网上缴费,并记住网报号。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本人最后学历毕业证(应届硕士生持研究生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八一礼堂进行确认信息。同时在现场确认期间,请自行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交所报招生学部、院(所、中心)研究生秘书。

注:报考本计划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方向代码统一选择“10”,研究方向名称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报名费:200元,(复试费100元,由所报学部(院、所、中心)收取)。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2月26日-2016年2月28日;

现场确认地点: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八一礼堂;

初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27日,初试地点由研招办安排;

复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4月1日,复试地点由所报招生学部(院、所、中心)安排;

考生可于2016年3月2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六、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到四年,不超过六年。

八、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规定:从招收2004年博士研究生起,取消考生报考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特别说明:

(1)初试外国语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复试科目请向各招生学部、院(所、中心)咨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招生单位的少民骨干计划数为预计数,学校将根据2016年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的报考人数、初试及复试成绩,划定资格线后,再最终确定各招生单位的少民骨干专项实际招生计划数。

(4)部分导师在2016年度只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会予以注明,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阅读相关流程及要求。

(5)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科研、学术成果等综合信息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6)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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