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市2016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来源: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788 次 日期:2016-01-18 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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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初级(士:药、技)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

二、卫生初级(师:药、护、技)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聘书或聘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中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聘书或聘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

三、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审查意见一栏里的“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聘书或聘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提交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聘书或聘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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