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报考注意事项
来源: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173 次 日期:2016-01-11 17: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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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各位考生:四川化院2016年单招计划1200名,若有意愿报考我院考生请按下面提示事项进行操作,欢迎报考四川化院!

一、考生需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3月15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ccc.edu.cn),如实、准确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三、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填报“现代学徒制定向班”的考生必须将“现代学徒制”专业填为第一志愿)。

四、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2016年3月25日到校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签字并提交。

五、2016年3月25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近两年获得的能证明考生特长等级的证书以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特长测试或认定时提交);

5.复员军人需提供复员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免试考生在学院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7.申请田径、球类特长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特长考生加分申请表》(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六、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及计分原则

(1)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技能测试或面试,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必须进行技能测试,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2)“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合卷考试,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满分为300分。

综合测试(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等。

学院选取“酒店管理专业”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动手能力等技能。

(4)符合申报条件的特长生经测试后,有20分以内的特长附加分。

(5)考生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50%+附加分。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综合测试;15:00—18:00特长生现场测试。

七、 免试及加分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3.高水平田径、三大球考生加分原则:

(1)田径类项目(田赛项目仅限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四个项目)特长考生,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证书时效为两年)或者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证书上附有参赛项目及成绩,集体项目除外)的学生则具有参加第二阶段现场测试的资格。经学院组织体育专业教师进行测试,成绩达到相关标准后给予20分以内加分(测试标准及加分细则另文规定)。

(2)篮球、足球、排球类项目特长考生,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证书时效为两年)或者参加县级(及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经我院体育专业教师和泸州市体育局的专业教练测试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标准,可根据其现场测试水平给予20分以内加分(测试标准及加分细则另文规定)。

(3)考生参加特长测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4 “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八、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3月15日 考生网上报名、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ccc.edu.cn。
3月16日-3月18日 学院核对考生信息。
3月20日 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月25日(星期五) 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交验相关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3月26日(星期六) 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上午9:00-11:30进行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进行综合测试(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技能测试,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参加面试);15:00—18:00特长生在学院运动场进行现场测试。
3月30日 考生可在学院官方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3月31日9:00-16:00 对成绩有疑义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50185。
4月1-7日 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13日 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月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90%。

2.各专业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3.录取时,学院第一批录取“现代学徒制定向班”考生,结束后再录取其他非定向考生;填报“现代学徒制定向班”的考生若未被“现代学徒制定向班”录取,则其第二志愿视作其第一志愿进行录取、依次类推。

4.拟录取考生在名单公示期间(2016年4月1日-4月7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7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十、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十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学院不退档;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四川化院招生就业处

二O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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