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填报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过程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录取。
1.排序:对同一批次考生分文、理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排序,即按科类分数从高到低排队。
2.检索(分档):按位次排在前(分数高)的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检索分档,再对下一位次考生进行志愿检索。例如,我市本科第一批设平行的6个志愿,按前后顺序分别为a,b,c,d,e,f志愿,检索时计算机先判断位次在前考生的a志愿,如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数,则将考生分配给a志愿高校,后续的b,c,d,e,f志愿就不再检索,以此类推。一旦考生符合某一志愿的投档条件,后续志愿就不再检索。如a志愿高校投档已满,该生不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此时,计算机则判断该生的b志愿,看是否满足b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如不符合,则继续判断c志愿高校。以此类推,如果该生6个志愿都不满足对应高校的投档条件,则该生在本轮投档中就无法投档,只能等待征集志愿再进行投档了。该生检索结束后,计算机会自动检索下一位次考生所填报的6个志愿,直到所有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的考生都检索完毕。此时,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已分配给了相对应志愿的高校。
3.投档:将所有检索后符合投档条件(排在高校投档数内)的考生电子档案发给高校进行审录。我市平行志愿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左右,也就是说,高校公布的录取计划为100人,市教育考试院会投放105名考生档案给高校,即投档数为105。如果高校有调档比例要求,则按高校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档。
4.录取:高校在接到考生电子档案后,按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分专业进行录取,完成招生计划后将多余的考生进行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