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美姑县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医务人员的公告
来源:美姑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2026 次 日期:2011-08-17 1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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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医务人员队伍,根据凉人发〔2009〕63号、凉人社发〔2011〕21号文件精神,在全州范围内公开考试聘用(以下简称考聘)72名乡镇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名额:72名。

三、报考条件及对象

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2、年龄18—35周岁【1993年8月20日(含20日)以前至1976年8月20日(含20日)以后出生】。3、吸毒、贩毒、刑事处罚等违纪违法人员和因涉嫌刑事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对象:

1、县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户籍在美姑三年以上即2008年8月23日前户籍一直在美姑的或父母一方在美姑工作的,具有医学类专业的中专毕业生(2011年8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具有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1年8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县外:具有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1年8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四、报名手续

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相符或照片不清晰的,现场照相。照相费用自理)。

县内中专毕业生,还需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父母所在单位、乡(镇)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亲自到报名点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0日—23日。

(二)报名地点:美姑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三)报名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开考比例:报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少于3:1。如达不到3:1,按报考人数的比例依次调减考聘名额。

六、考试科目及其他

(一)笔试科目:《生理学》、《解剖学》。

(二)笔试时间:2011年9月4日。笔试地点:西昌市,详见《准考证》。

2011年9月3日上午8:00至下午6:00时在凉山州委党校领取《准考证》。2011年9月4日上午8:00至10:00时熟悉考场。届时不领取《准考证》、不熟悉考场者后果自负。

(三)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1分。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表、电子类产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室。否则一律按违规处理。

2、考生在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在距离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离开考场,提前离开考场的该科考试成绩作为零分处理。

3、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g.lsz.gov.cn)”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7天。

七、考聘方式

本次考聘乡镇医务人员采取笔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聘用。

(一)资格审查: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取足考聘名额等额进入资格审查。若考聘名额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时,按《解剖学》分数高者进入资格审查;《解剖学》分数再次出现并列,加试《解剖学》,加试分数最高者进入资格审查。

体检前半小时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到美姑县人民医院门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届时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2011年9月20日上午8∶30分空腹到美姑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

(三)政审:体检合格后,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对政审合格人员公示7天。

(四)培训:政审合格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到县卫生局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五)对新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含相片)在所在乡中心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考聘领导小组要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培训等任何一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除笔试时间外,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聘用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察局0834—8242352。

本公告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姑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834—8242013。

咨询电话:0384—8242160。

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教师及乡(镇)医务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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