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致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来源:天津科技大学网 阅读:721 次 日期:2015-12-26 13: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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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27日进行,我校考场全部安排在泰达校区,考前提示及考场查询请登录http://www.zhaokao.net查看,具体考场安排可于12月25日下午18点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查询或考试当日到楼前查看示意图。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个考生的基本要求。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在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以及“替考或者被替考参加考试”等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的严惩。另外,本年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1条明确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希望每位考生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检查、监督和管理,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不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另外,提醒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入学考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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