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法条竞合
来源:易贤网 阅读:559 次 日期:2015-12-10 08:54:3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法条竞合”,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现实社会中的犯罪现象千姿百态,有的犯罪行为是另一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有的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是另一犯罪行为的一部分。错综复杂的犯罪现象,反映在刑事立法上便是错综复杂的规定。在刑法上,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或者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这就导致一个犯罪行为可能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例如,军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既符合刑法第431条第2款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又符合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只有一个故意,客观上只有一个行为,行为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错综复杂的规定所致,故不可能同时适用数个法条,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

更多信息请查看事业编‖公务员‖考试资料‖考试技巧

更多信息请查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法条竞合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