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市2016年普通高考如何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答:“三侨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学校的考生。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6年3月6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按广东省普通高等院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三侨生”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市侨办特别提醒,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的子女也不属“三侨生”范围。此外,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受委托的区侨务办公室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生”办证时还需提供准考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办证地点如下:
(1)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区,从化、增城市(含辖区内的省直、市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当地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
(2)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含辖区内省直、市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广州市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电话:8382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