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精神,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宜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收学科:软件工程。
2.招收导师:学院有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
3.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二、申请采用“申请考核制”考生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当年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为国家重点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折合百分制60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申请者仅限报考07理学、08工学门类学科专业,且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5.如不符合第1条,但有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往届考生(以博士入学时间算起限毕业两年内)也可提出申请。应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6.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高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
7.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须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考生报考需留意实施学院相关报考流程并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详情可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实施学院网站查询。
三、申请审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缴交报名费,届时考生将可通过网上“支付宝”缴费的方式缴交报名考试费。请所有考生务必于12月3日12:00—12月8日17:00期间登录华南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scut.edu.cn)右下角的“学费系统”,凭201610561xxxxx的报名号进行网上缴费(密码为六个0)。网上缴费的具体操作请注意查看网上银行收费系统“系统公告”中的《网上银行收费系统使用指南》。(注:学术型博士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
申请者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格从网报系统下载)。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意见;
③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⑥身份证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⑧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⑨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⑩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资格审核小组人数为5人。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资格审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填写《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4)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
取得A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软件工程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为C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软件工程专业。
(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四、学院考核
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5位或5位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份。
3.考核形式:笔试+面试
接收导师决定笔试(或上机操作)的考核内容,并实施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为口试。面试针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根据申请者申请条件、笔试、面试情况以及接收导师的招生指标,考核小组对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4)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保存备查期限为3年。
五、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结果综合排名、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因导师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寄发。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六、其他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本细则由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软件学院
邮编:510640
联系人:刘萍,Email:cspliu@scut.edu.cn;
联系电话:
020-39380280,87110588(学院)/传真:020-39380258(学院)
020-87113401(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195(纪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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