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做好“特岗”教师面试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1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面试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岗位对口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坚持在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面监督。
4、坚持回避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血亲关系的要回避。
三、面试人员(180人)
报名参加县2011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岗位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到整数)确定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参加面试。
各岗位面试拟定最低分数如下:
1、初中岗位:
语文73分 数学78分 英语64分 物理68分化学81分生物72分 地理67分 历史72分政治72分 信息技术73分体育70分 音乐58分美术78分
2、小学岗位:
语文77分 数学73分 英语76分 体育63.5分 音乐60分美术85分
四、面试要求及面试内容
1、面试要求
(1)按应聘岗位和学科组织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由特岗领导小组现场确定课题和说课顺序,面试时现场书写说课稿。
(2)面试考生实行无名制,面试时向专家考评组只报告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与考核有关的事项。
(3)参加面试考生按应聘学科根据说课稿进行说课,面试考官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由专家组按有关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不设保底分。每场面试结束,专家组评分分项目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得分。
(4)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出岗位在同一岗位中依次递补面试。
(5)面试时,面试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或两学考试合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进行资格复审。。
(6)面试人员一经决定先后顺序后,不得更改。若不服从考评组安排,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面试考生一律不准将教学参考书和其它书籍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做说课考核前的准备,不准高声喧哗。
2、面试内容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以现行高中教材为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以现行初中教材为准。面试时所用教材、教师用书、教学大纲、黑板、粉笔由考点提供。说课标准为:说教材(15分)、 说教法(30分)、说学法(30分)、说教学过程(15分)、板书(5分)、考生基本素质(5分)。面试说课时间为15-20分钟,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
五、录取办法(140人)
按照省特岗办下达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差额录取(在录取中,如果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而超岗的情况,则最后一个岗位总成绩并列者须重新面试,差额录取)。
六、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7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30),当天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入场封闭(7:30前)。
2、面试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七、其它
1、面试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现场监督。设立面试专家考评委员会,专家考评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前从专家考评委员会人才库中临时抽取。
2、公告后三日内须急时与腾冲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5133802
3、此公告由腾冲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腾冲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