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探索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效监测机制,促进全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抽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45周岁(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语文专任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为准)。各县随机抽取5%的在职语文专任教师作为抽查对象。
三、抽查组织实施
1. 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庆明
副组长:陈楚、杨莉、滕树湘
成员:吴群芬、段文胜、张应成、欧杰、周兴平、李昌培、邓剑平、肖晓蓉、黄静、蒋朝霞、杨思武、杨进春、舒志华、周福金、田远、李枝红
2. 组织实施
怀化市教育局语委办统筹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组织,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具体实施,溆浦县教师进修学校、沅陵县教师进修学校、辰溪县教师进修学校、芷江县教师进修学校、会同县教师进修学校协同实施及技术服务。
四、抽查时间
2015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省级抽查(具体测试时间及站点安排见附件1)。
五、抽查工作流程
1.市语委办于测试前10天左右,将省厅抽查教师名单发至各县教育局,各县教育局收到名单后进行信息核对,并将相关信息3天内反馈至市教育局。抽查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反馈至市语委办进行审核,以便上报省语委办确认。每个县市区只允许更换两人)。缺考人员须说明具体原因,并由县教育局出具相应证明。
2.各县市区语委办按照安排的时间和所属的测试站点,组织被抽查的老师统一参加测试,确保参测教师往返途中安全。
3.本次抽查测试采用“机测”的方式进行(启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防作弊系统”)。参测教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测试。
4.本次抽查结果不用于对教师个人普通话水平的评价。教师个人的抽查成绩不对外公布,不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抽查结果由省语委、省教育厅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衡量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抽查由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具体负责测试有关考务工作和技术指导。各测试点按照《2015年度怀化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考务手册》要求进行测试前工作人员安排、场地准备等有关考务准备工作,测试用的照相、指纹采集和耳机等设备由芷江民族师范学校负责。
2.抽查相关工作经费及参测教师当天的午餐补助由省拨经费统一安排。被抽查教师的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不得向被抽查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联络员:王芹
联系电话:2272656;手机:13574577228
附件:2015年怀化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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