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宾市关于持临时身份证参加会计类资格考试事宜通知
来源:宜宾市财政局 阅读:788 次 日期:2015-11-04 11:26:5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宜宾市关于持临时身份证参加会计类资格考试事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位考生:

接省财政厅通知,为了加强考试管理,防范代考等舞弊行为,自2015年11月1日起,凡持临时身份证参加我省会计类资格考试(含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还须同时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入场参考。

特此通知

2015年10月3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