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5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文件精神,现将体检结果公告(详见附表一)。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11月4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六楼事业股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档案或档案去向;
2、个人总结;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由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6、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
7、如有工作经历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1-2289755)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广东省2015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抬聘韶关考区新丰考点体检结果(三)详情请见http://www.xinfeng.gov.cn/website/xfPortal/notice/2015/52121_0.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名称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刘慧婷 | 女 | 新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合格 | 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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