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2015年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须知
来源:哈密政府网 阅读:2483 次 日期:2015-10-23 14:30:0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新疆哈密地区2015年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须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登录学习端口唯一。学员需从新疆财政厅网站(http://www.xjcz.gov.cn)登录,选择“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进入“会计事务办事大厅”,先注册(邮箱号注册,需实名登记),再登录;选择“继续教育”点击进入“继续教育报名”,选择网校和学习年度,前往报名。随后的报名程序,各网校均有指引,可根据指引报名学习。

2.一年内可多次重复学习。课程设置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内容由财政厅会计处每年指定。继续教育每学时核定1学分,完成24学时并考试合格,则完成当年24学分继续教育。学员24学时学习全部采用网络教育模式的,必修课不得少于12学时;学员采用多种形式继续教育的,网络学习不限必修和选修,可任意选择学习内容。学员可一次或多次选课,选课数量不设下限,学员所选课程进入正式听课后不得退选,所选课程在年度培训周期内不设重复学习次数限制。

3.网络培训机构按课程组织网上考试。一门课程学习完毕,组织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合格的,按照课程对应的学时折算学分,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对考试不合格的,网络培训机构在一个学习周期内给予适当的补考机会,超过补考次数限制仍未合格,需重新缴费学习。

4.为学员提供增值服务。主要有:学员在同一网校完成24学时继续教育考试通过后,继续为学员开放学习平台,学员可免费参加其他继续教育课程学习;为在网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新疆从业人员参加网校职称学习费用给予40%的让利,即在网校现有价格基础上,给予6折优惠。

5.继续教育学分电子化登记。学员在网校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自动导入学员“继续教育记录”,学员可自行查询,有需要时可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财政部门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6.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投诉监督电话:(0991)2828267、2359412。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