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50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淄博市相关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于10月22--23日到淄博市市委党校2号楼一楼档案室办理考生成绩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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